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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2017年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包三)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869  发布时间:2017/8/17 10:06:00

受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2017年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包三)组织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MHG17415

2、招标内容: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交货期

包三

1

笔记本电脑

16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2

台式计算机

33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3

台式工作站(GC)

3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4

工作站(JY)

3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5

台式工作站(GY)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6

传真机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7

A3黑白打印机(XX)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8

A3黑白打印机(BZ)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9

相机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10

镜头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11

数码摄像机

2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12

空调

20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13

洗衣机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14

净水器

1

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3、包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经营范围须符合标包货物所属行业;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交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已签订的同类货物供货或项目合同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3)序号1-5设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厂商或区域授权经销商出具的项目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须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

序号6-14设备:投标人须提供保证所投设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正品行货并能享受原厂质保服务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出具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须装订进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天8:3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按照各标包要求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业绩合同、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声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

6、招标人定于2017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在郑州高新区枫杨街2号郑州烟草研究院A301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 系 人:袁虹

联系电话:0371-67672775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邮编:450002

联系人:韩旭  李月晓

电话:0371-69131990

传真:0371-6913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