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ZB-2017-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
2.2 工程内容:主要建设鹤壁市金山污水处理总规模一万吨其中一期0.5万吨/日工程配套设施及园区进水管网等;
2.3 项目总投资:5513.76万元;
2.4 建设地点:鹤壁市金山产业集聚区;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6 监理工期:施工周期及缺陷周期;
2.7 招标范围:对施工工程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8 质量要求:合格,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监理,确保工程各阶段的预定质量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函日期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日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年8月16日 --- 2017年8月22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
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监理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开标截止 10 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255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63976218、13838209581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