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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香馨苑小区 区外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38  发布时间:2017/8/16 17:21:00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香馨苑小区区外配套工程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的委托,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香馨苑小区区外配套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香馨苑小区区外配套工程项目;

2.2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该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3.8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9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委托授权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

四.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4.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18时00分;

4.2报名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建设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其余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应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同时到场,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1000元/份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矿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64625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18637586119    15333903030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选煤设计院选配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