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17-1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双语小学幼儿园餐厅及活动场地项目已由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山发改【2017】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山区双语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鹤山区双语小学幼儿园餐厅及活动场地项目;
2.2 招标编号:SGZB-2017-139
2.3 建设地点:双语小学院西边;
2.4 建设内容:双语小学幼儿园餐厅、幼儿园活动场地硬化、活动场地道路与幼儿园连廊;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6 工程规模:餐厅一栋约314㎡和场地配套设施约2500㎡;
2.7 项目投资金额:672678.91元;
2.8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9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2.10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依法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日);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承担过不低于所投规模(建筑面积及项目概算)公共建筑业绩至少1份。(每份完整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
3.7信誉要求:
3.7.1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在投标截止日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对象: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3.7.2投标人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7.3投标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曝光。
3.8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劳务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6日— 2017年8月22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附件【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施工图纸;附件3:清单】;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所有疑问不予受理。
5.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5.3投标人在投标答疑时间内无疑问的,则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施工图及清单等资料全部理解并接受,中标后当无条件满足项目施工、安全和功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
6.3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代表须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现场签到、递交文件、签字认可。投标文件须包装密封完整,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鹤山区双语小学
地 址 :鹤壁市长风北路西一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9206612
招标代理: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383926348
电子邮件:8129524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