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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项目消防工程(高压细水喷雾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招标公告

浏览量:2194  发布时间:2017/6/8 10:3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商都遗址博物院和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项目 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郑发改设[2016]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郑州市文物局  。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高压细水喷雾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东大街以南、城南路以北、商城遗址东城垣以西、郑州商代遗址范围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3059万元,总建筑面积75091平方米(以最终规划批准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厅、文物库房、展示中心、技术用房、整理修复中心、学术交流中心、服务中心、人防兼地下车库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不限于消防图纸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预留预埋、安装、调试运行、检测(设备检测、强弱电检测等),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本次招标内容中不含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施工的部分消防工程,但包含整个项目消防工程资料的整理、报验及验收工作。  

2.4 标段划分情况: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配合主体工程,确保同时竣工)  

2.6 质量要求:合格,配合主体工程,争创国优工程;  

2.7合同估算价:3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报名企业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报名企业注册,且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与了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在本企业交费证明不少于24个月),并且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单位开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3.4 类似业绩要求  

3.4.1、企业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已完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注:1、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的类似公共建筑(办公楼、写字楼、科教文卫建筑等)消防工程施工;  

    2、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上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  

    3、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包含合同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5财务要求  

3.5.1报名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时间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  

3.6信誉要求  

3.6.1报名企业并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4近三年投标人企业须出具三无证明承诺(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  

3.7.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8 日至2017 年 6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2 时,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劳动大厦院内二楼代理一部 报名。  

4.2报名须持: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在本企业交费证明不少于24个月)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4) 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合同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时间以上述资格要求时间为准。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三无证明承诺、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查询页  

注:以上资料(第(2)项除外)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5日起,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劳动大厦院内二楼代理一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 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文物局        

联 系 人:  鲁先生               

电    话: 0371-55550273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0371-67177749-8007             

地      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劳动大厦院内二楼  

   

   

   

   

   

   

   

   

   

   

                                                        2017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