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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纪检监察宣教点房屋附属设施及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70  发布时间:2017/8/16 16:1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纪检监察宣教点房屋附属设施及修缮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西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XPGC-2017-102

2.2工程名称:西平县纪检监察宣教点房屋附属设施及修缮工程项目

2.3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房屋附属设施

   第二标段:房屋修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及项目经理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

    3.1.3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16 日至2017年 8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

 4.2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有效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14年1月1日 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且附带网上查询截图);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网上可查询);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报名时间期内,查询内容为:单位名称、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备注: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网上缴纳证明截图(网上可查询)并加盖企业公章。

4.3在网上公示的黑名单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否则不予报名。

4.5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6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2017年 8 月 16 日至2017年 8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递交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帐户-保证金

   开户行:西平县农村商业银行顺达支行

   账 户:00000081951145045012-0003

   投标保证金额:第一标段10000元,第二标段15000元

   注: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为2017年  9 月 8 日下午15:30时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1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西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96-6222367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六大街交叉口商鼎创业大厦511室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839676335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6—622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