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智能安防设施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社智能安防设施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申请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维保承诺(摄像机、录像机);
3.7申请人须具有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资格证)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8依据高检会【2015】3号、豫检会【2015】6号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有行贿犯罪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申请人应出具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3.9根据相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及书面承诺证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8月 16日至 2017 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行署国际E座713室 ;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行署国际E座8楼会议室。
6.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牛先生
电 话: 0371—86661033
传 真: 0371—86661033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东北角行署国际E座713室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