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1、招标条件
南乐县2017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已由濮财豫【2016】5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七标段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招标编号:SDFZPY20170316-010
3、投资金额:投资约60万元; 4、资金来源:中央及省市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7、标段内容:科技项目工程; 8、工期:365日历天;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及人员要求 第7标段:投标单位需具有粮食种植资格经营范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
2、财务要求:企业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新成立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且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注:1、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与“南乐县2017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2.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 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两个项目不能重复报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除外)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核对与报名资料不符的,不接收投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报名;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 8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在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容金国际一号楼三单元803室进行报名;
2、招标文件费6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本次招标采用不登记公司名称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加贴密封条,密封条上及封套封口处只加盖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并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手写无效),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第7标段:壹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05502000357 投标单位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招标单位: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461660777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财政局 八、招标代理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付女士 联系电话:18236033270 18339308095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容金国际一号楼三单元803室
九、信息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