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室外粉刷及地下室改造工程变更通知
1、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室外粉刷及地下室改造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2项原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装修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设计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业绩(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新建或改造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业绩(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新建或改造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第5.1项原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4日上午 9时00分,地点为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明大道487号);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5日上午 9时00分,地点为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明大道487号)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