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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新增双电源供电) 变更公告

浏览量:1866  发布时间:2017/8/15 9:49:00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监狱委托,关于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新增双电源供电)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变更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监狱供电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新增双电源供电)

招标编号:洛政采代【2017】205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8月11日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具有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以上(含)和承修五级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为“具有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以上(含)和承修三级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变更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项目经理相关专业内容,由原电力工程变更为机电工程;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企业资质的由“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以上(含)和承修五级以上(含)资质”变更为“电力建设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以上(含)和承修三级以上(含)资质”

4、投标报名日期顺延至:2017年8月21日18:30分

5、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在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辖区内承揽此工程的则须在招标文件中作出以下承诺:

承诺书

 

我公司         (单位名称)承诺,若我公司为      (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将严格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第28号令)第28条规定向工程所在地派出机构报告,依法接受其监督检查。

  我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承诺书所述内容执行,若违反此承诺我公司愿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注: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在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辖区内承揽此工程项目则无需出示此承诺书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监狱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买家街1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1359818977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838837676 0379-63637166

电子邮件:504908787@qq.com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1323室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