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华县安康大道西段建设工程已由西发改(2017)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欢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括
2.1、工程名称:西华县安康大道西段建设工程
2.2、招标编号:HN-LDZB2017080201001
2.3、招标内容: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筹措
2.5、标段:1个标段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期间内)。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后,如资格预审申请报名人少于7(不含7家)家,资格预审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3.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的地点:周口市大闸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西30米路北怡心苑小区43号楼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报名须知
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并携带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本次招标不采用邮寄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2、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书;
3、企业资质证提供二维码扫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5、自公告发布之日由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6、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4-2551493
招标代理: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大闸路与交通路交叉口西30米路北怡心苑小区43号楼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94-7876851
监督人
监督部门:西华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4-2297398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