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商公告
项目编号:XCJS2017-010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新蔡县人民政府决定把新蔡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作为招商项目,并授权新蔡县水利局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识别、准备、招商、监管及移交等工作。 目前,本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识别和项目准备工作,现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投资人。现将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新蔡县境内
2、项目名称:新蔡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3、标段划分:划分为两个标段
4、工期:工期要求4个月全部完成建设内容。
5、项目建设规模
(一)整村全覆盖及整村部分自然庄全覆盖
1、整行政村全覆盖:新蔡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砖店、陈店、佛阁寺、练村、棠村、韩集、龙口、李桥、黄楼、孙召、余店、河坞、宋岗、顿岗、涧头、杨庄户、化庄、栎城、弥陀寺19个乡镇79个行政村,项目区受益人口约235543人、总户数约58245户,其中涉及到贫困人口13507人、贫困户4045户(最终以发改委批复为准)。
2、部分行政村自然庄全覆盖:涉及到12个乡镇23个行政村128自然庄,项目区受益人口约29435人、总户数约8176户,其中涉及贫困人口4135人、贫困户1216户(最终以发改委批复为准)。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1、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厂升级改善及管网延伸工程,新打机井,新建房屋,配套水泵,新增消毒设施,新增监控系统,铺设主支管网,砌筑集中水表池、闸阀池及入户安装工程等。
2、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1.2亿元(最终以县发改委批复核定的概算总投资数为准)。
二、招商方式
1、运作模式
(1)投融资: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建设期所需资金的筹措。
(2)建设:成交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按照批复后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并接受监督,项目建成并通过政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移交:本项目所有设施(含附属设施)等,在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完好移交新蔡县水利局或新蔡县政府指定机构。
2、经营期限
本项目经营期限(即建设期)0.5年。
3、合作范围
经营期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移交等工作。
4、供应商(联合体)
招供应商采取联合体,联合体包括投资商、施工单位,联合体必需保证建设资金的需求。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由政府向供应商(联合体)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政府方将根据本招商项目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可用性服务费(不计息)。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有关规定的通知》(新办文【2016】64号)文件之规定“所有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时,一律按预算评审价格下调15%作为拦标价,建成后分期偿还类项目除外”。本项目工程预算财政评审价格不再下调,作为对投资人的回报。
6、付款方式:本项目建设完成并经县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出资,按决算审计结果一年内支付50%,2年内付完,在整个建设、交付和还款过程中不计入利息。
三、投资人条件
每个联合体应具备下列要求:
1. 主体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签署联合体协议,其中投资商是联合体牵头人。
2. 财务能力要求
1) 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指联合体牵头人)。
2) 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 资格要求
⑴每个联合体中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⑵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4. 业绩要求
⑴每个联合体成员中投资人,具备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投资规模不低于0.5亿元的业绩。
⑵每个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1家,具备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三年内实施过饮水、供水等工程类似业绩总资金额不低于0.1亿元。
注:业绩同时具备上述⑴⑵项视为合格。
5. 技术要求
⑴每个联合体成员中投融资方,应具有实施本项目建设期所需的资金的投融资能力和管理能力。
⑵每个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同时具备本项目所需的不锈钢水箱、水表、不锈钢菜盆、闸阀、表阀井盖、机电设备、管材等的采购及安装能力。
6. 其它要求
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告知函。
以上投标企业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万元);诚信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1800万元)在2017年 6 月 27 日下午5:00前由投资商从基本账户汇入(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与诚信保证金必须分开开具,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及用途)。
一标段收款人名称: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标段收款人账号:508010010000002570094
二标段收款人名称: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标段收款人账号:508010010000002570095
开户行名称:新蔡县农村信用联社(两个标段开户行名称一样)
保证金缴纳时间在2017年 6 月 27日下午5:00前,以银行凭证为准。
保证金票据作为资格性审查一部分(投标企业携带本公司打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到收款方银行查询确认到账情况并加盖印章,加盖投标企业公司印章和收款方银行印章的凭证作为递交保证金的收据,打款证明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所投标段,否则视为不响应招商文件)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 7日至2017年6月 15 日止(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
招商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招商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招商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 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室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资人条件中所涉及原件和证明文件。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整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 6 月 28 日 10:00时前(北京时间)送达至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一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3839939832
招 商 人:新蔡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焦先生
电 话:13783397898 15333966326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7796541072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