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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庄路跨七里河桥梁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浏览量:3681  发布时间:2017/8/14 17:26: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庄路跨七里河桥梁工程已经郑东发改统计发改(2016)2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唐庄路跨七里河桥梁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唐庄路跨七里河桥梁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4021万元,桥梁全宽30.6米,桥梁总长244米(不含搭板),引道长度为56米。本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引道工程、照明工程等。

2.3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圃田乡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总监; (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10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正在监理或已完成的城市(市政)桥梁工程监理业绩,施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正在监理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已完成项目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资料,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4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自201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城市(市政)桥梁工程监理业绩,施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30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资料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且一致,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投标人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企业注册地区级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6.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6年10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6.3企业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4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外其他证件和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查询内容;

4.1.4拟派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没有在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总监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

4.1.5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4.1.6企业注册地区级或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的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下午18: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告,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东先生

联系电话:15981809166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