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L2017SG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殷都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工程已由安交规划〔2017〕13号、安交规划〔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市殷都区农村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安阳市殷都区境内
2.3 项目概况:安装标志标牌、标线、护栏等
2.4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 标段情况: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2014年至2016年(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 8 月 14日至2017年8 月 18日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yggzy.cn),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潜在投标人须先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
4.2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10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9月 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对面)市民之家 五层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殷都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981010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98130001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372-3387729
行政主管部门: 安阳市殷都区交通运输局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至2016年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证明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必要时,业主将向投标人的开户银行进行查询。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至2016年(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2014年至2016年内必须有效履行任何合同,不曾被工地驱逐,亦不曾因直接与自身过失相关的任何理由而撕毁合同被起诉。
投标人不应是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如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涵。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项目总工
1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上述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聘用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人员证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应附说明书和聘书。
2、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6个月(2017年1月-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 款 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资格审查
标准
(1)投标人具应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件中任一证件为无效证件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至2016年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累计有盈利,以证明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
(a)投标人应赋予招标人向投标人的开户银行进行查询的权力,否则按废标处理。
(b)财务状况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自2014年至2016年(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业绩,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信誉应满足下列情况:
(a)投标人在2014年至2016年内必须有效履行任何合同,不曾被工地驱逐,亦不曾因直接与自身过失相关的任何理由而撕毁合同被起诉, 否则按废标处理。
(b)投标人不应是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否则按废标处理。
(c)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如果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未提供上述告知函或上述机构和人员任一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有关规定:
(a)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6个月(2017年1月-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证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b)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聘用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6个月(2017年1月-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 位章)。证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企业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原件供审查委员会专家查验,复印件供备查使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按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
(8)投标人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2.1.2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8)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9)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10) 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价:40分
资信及技术:6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通过评审的有效报价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 款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分 标 准
2.2.4(1)
资信及技术
60分
一、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
根据投标人综合实力(近3年内经营收入、盈利能力、技术力量、企业获得的相关资质和实施经验能力等)指标酌情打分,最高得5分。
二、投标人的三大认证体系、信用、荣誉 (17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在全国优秀企业考核中被认定为“质量服务信誉AAA单位”的,得3分, 被认定为“重质量守诚信优秀示范单位 ” 得3分。
3、投标人被认定为地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得3分。
三、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设备及安全保障配置(23分 )
1、各工种人员的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得4分;
2、提供热熔划线设备(以投标人的购置发票原件为准)2台得1分;每增加2台加2分,最高得6分;
3.提供高空用的中、轻型的专项作业车和重型普通货车(以投标人的购置发票原件为准)1辆得3分,每再增加1辆加2分,最高得5分;
4.提供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机关监制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职作业人员3人,得3分,每再增加1人加1分,最高得8分(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意外人生保险和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操作证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为准)。
三、业绩( 15分 )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业绩,每个合同得3分,最高得15分。(以合同原件为准)
注:所有原件备查
2.2.4(2)
评标价
4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l00×El;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过低报价,则评标价得分=40+偏差率×l00×E2。
其中:El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确定El=2、E2=1
(3)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或等于过低报价的则报价得分均为15分
过低报价是指小于评标基准价90%的报价。
2.2.4(3)
其他因素
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