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梁村乡翟村小学教学楼及围墙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招标人为南乐县梁村乡翟村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乐县梁村乡翟村小学教学楼及围墙工程;
2、招标编号:TLGC17-19;
3、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4、批准文号:乐政文[2014]57号;
5、投资金额:约249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专款及省级财政资金;
6、工 期:15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原件证明或提供网上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及截图;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原件证明或提供网上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及截图;拟派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上岗证,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不少于两项),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以上证件须保证真实性)证明(以上证件须保证真实性);
7、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8、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 8 月 14日至 8月 21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2 日09:00分。
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梁村乡翟村小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21736800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39376688 0393-8960566
2017年8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