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洛吉采代[2017]14号。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约27.2万元。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4 质保期:1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招标内容: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量
1
垃圾转运车
辆
4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
3.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函;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须提供近3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为2014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07日)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函(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失信查询。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城建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99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2017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