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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郎中、渠村、王称固三个乡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56  发布时间:2017/8/11 18:29:00

一、招标条件

濮阳县郎中、渠村、王称固三个乡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濮阳县郎中、渠村、王称固三个乡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项目;

2.2、招标编号:HNWX-PY2017-010;

2.3、工程地点:濮阳县郎中、渠村、王称固三个乡镇;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3.61万平方米;

2.5、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6、总投资金额:约8亿元;

2.7、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标段:该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相关服务工作;

2、造价咨询标段: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等造价咨询服务。

2.8、工  期: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造价咨询工期:项目实施全进程;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勘察、设计总承包第二标段;造价咨询标段

2.10、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设计总承包:

3.1.1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2拟任项目负责人: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3.1.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类似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网上截图及查询网址);

3.1.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造价咨询标段: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证书;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或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

3.2.3、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投标企业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造价成果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7年8月14日-2017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9月18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

勘察设计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造价咨询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393-33555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39358796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 8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