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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大两校一园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学南路(学东路-学西路)、学中路(南北向部分)、学西路(环堤路-学南路)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1816  发布时间:2017/8/11 16:58:00

河大两校一园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学南路(学东路-学西路)、学中路(南北向部分)、学西路(环堤路-学南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大两校一园道路建设项目学南路(学东路-学西路)、学中路(南北向部分)、学西路(环堤路-学南路)工程,已由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汴示范城建[2017]118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大两校一园道路建设项目学南路(学东路-学西路)、学中路(南北向部分)、学西路(环堤路-学南路)工程

2.2 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开封新区

2.4 工程规模:学南路(学东路-学西路)道路规划全长约624米;学中路(南北向部分)道路规划全长约720米;学西路(环堤路-学南路)道路规划全长约268米。

2.5 本次勘察设计项目投资额:50万元

2.6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地质勘察工作,待设计方案定稿后,施工图30日历天完成。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修建道路、雨水、污水、绿化、照明、交通、电力排管等工程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道路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2014年以来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4社保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査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查询必要资料)。

3.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30米的市政道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拟派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项道路红线宽度不小于30米的市政道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如资格登记表、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资料);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8月 14日至 2017年8月1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 11时30分时,下午13时30分时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15  15号窗口参与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4.3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4.4投标人报名时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套;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资料1套。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月11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放弃投标。

5.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集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人:边先生

电  话:0371-21771518                            电  话:13803783980

    地  址:汉兴西路与八大街交叉口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