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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供暖设施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2370  发布时间:2017/6/7 15:2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供暖设施安装工程已经过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安消防大队,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祥符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开封市祥符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供暖设施安装工程   2.2 项目编号: TWZB-2017-145   2.3 工程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安消防大队  

   2.4 项目总投资额:295510.25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企业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提供网页版截图);       3.3开标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持有效证件参加。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的,视为放弃投标。   3.4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7 日至 2017 年6月13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十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查看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及无行贿查询资料。(以上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封市祥符区经一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十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5937827877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电  话:186378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