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第九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汝州市第九初级中学的委托,就汝州市第九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范围:
2.1.1 项目基本情况:本食堂建于2006年,现有寄宿学生1444人,教师102人。学校食堂操作间面积约480平方米,餐厅面积960平方米。
2.1.2采购范围:第九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
2.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2.2项目名称:汝州市第九初级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2017-DL-HN-20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在服务期限三年内,如师生满意度没有达到80%以上,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需具有餐饮的经营范围,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4提供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6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1至2017年8月17,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州市第九初级中学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03425134
代理公司: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5212156
2017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