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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884  发布时间:2017/8/10 16:18:00
一、招标条件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林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林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LCG-2017-140; 2.3项目内容:详看第四章采购清单内所有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0日历天竣工完毕、第二标段:10日历天运输安装调试完毕 2.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918757.00元、第二标段:875280.00元; 三、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3.1、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本单位,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提供原件)。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内营业执照(需符合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许可范围)。 3.2.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提供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林州市林滤大道西段路南新党校家属院内)。   4.3、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原件(格式自拟)、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须提供一套。 二标段: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州市公安局 地 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937271001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林滤大道西段路南新党校家属院内 联 系 人:郭先生 崔先生 联系电话:0372-6105555/13673306800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