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GZB-2017-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第五综合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资金和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的外墙改造、屋面改造,水、电、暖、防水改造,改造公共建筑的室内环境,给水排水节能改造工程,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主楼建筑总面积3224.38平方米,为砖混五层楼,配楼建筑总面积2001.18平方米,为两层框架结构。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华山北路东侧
2.3 资金来源:争取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2.4 总 投 资:300万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和移交;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节能改造项目验收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业绩至少壹份。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15个月的劳动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网上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中。如果部分地区社保明细暂不同步,可提供社保部门的缴纳证明,或者本单位给社保缴纳保险金的银行凭证),如发现非正式人员的,其投标无效。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出具的有效。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未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形成不良行为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 2017 年 8月10 日至 2017 年 8月 16日,在 《 鹤 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图纸】
5.2 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3 本次招标项目变更(如有)、延期(如有)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 年 8月30日15时30 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392-3386109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 话:1553921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