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荥阳市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投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现委托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荥阳市2016年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7[048]号;
3. 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4. 采购内容:150吨玉米烘干机一台及其配套设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需采购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具备拟采购货物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 6 月 7 日— 2017 年 6 月 13 日上午9:00分—12:00时,下午15:00分—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火炬大厦(金梭路与国槐街交叉口)B座10层10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件费300元/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
4.1、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厂商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其授权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商提供);
4.3、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需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
4.4、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证件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665298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12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