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南环二路(滨河路-天中路)及政通路(太和路-玉带路)供热主干网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02-1706020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就登封市南环二路(滨河路-天中路)及政通路(太和路-玉带路)供热主干网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登封市南环二路(滨河路-天中路)及政通路(太和路-玉带路)供热主干网勘察设计
2、工程地点:登封市南环二路(滨河路-天中路)及政通路(太和路-玉带路)
3、项目概算:本次招标设计费约63万元,勘察费约7.3万元,共70.3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及内容:登封市南环二路供热主干网工程(滨河路-天中路)(管径DN600,长度1400米;管径DN400,长度7000米)及登封市政通路供热主干管网工程(太和路-玉带路)(管径DN500,长度1200米;管径DN400,长度1000米)项目的勘察设计。
7、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具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市政)专业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5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供热管网建设工程的设计项目)。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由同一专业的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其他报名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四、报名须知
1、符合本招标公告相关规定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808室(优胜南路26号国奥商务18层1808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本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合同,以及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另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
3、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均应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存档用),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单位公章。
4、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建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查询复印件并盖章,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5、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费用补偿:无设计补偿费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原环保热力登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26860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正光北街交叉口东方鼎盛中心A座8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9883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08室
邮 箱: hnxczbdl@163.com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