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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科学校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 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518  发布时间:2017/8/10 9:2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轻工业学院科学校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人参加郑州轻工业学院科学校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改造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XZB-HN-170720

2.2建设地点:郑州轻工业学院院内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工程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竞争性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开具日期需要是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3.10 本次招标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1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材料;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文件须知

4.1领取文件时间于2017年8月 10 日至2017年8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鑫泉大厦4楼405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领取文件携带资料:

(1)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监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信息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开具日期需要是公告发布之后的日期);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6)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每本,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谈判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8 月 15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谈判文件,地点为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鑫泉大厦4楼4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轻工业学院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0371-6355661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园田路交汇处向北300米鑫泉大厦4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 王经理、乔女士

电        话:0371-5337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