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铁道警察学院现场勘查设备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铁道警察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现场勘查设备购置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农业路31号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铁道警察学院现场勘查设备购置项目(包括激光物证勘查仪、3D打印机、刑事现场绘图软件单机版、无人机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 预算价:人民币202万元。
2.6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无不良记录;
3.4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6月7日至 2017 年6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801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4.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2.4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4.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2.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无不良记录;
4.2.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注:上述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通过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获取方式:售价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即中科大厦8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
7.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7.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道警察学院
地址:郑州金水区农业路31号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371-606663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王女士
电话:0371-65928339 65928026
邮箱:ztz3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