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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水春天小区海绵城市改造招标公告

浏览量:3398  发布时间:2017/8/9 17:33:00

鹤壁市淇水春天小区海绵城市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7-119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水春天小区海绵城市改造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和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水春天小区海绵城市改造;

 2.2 项目编号:SGZB-2017-119

2.3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85亩,其中,实际建设用地面积66.06亩,总建筑面积约17268.11平方。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标示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鹤壁市九江路西段;

   2.6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0项目投资概算:215.8万元。

三、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5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海绵城市类)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0日— 2017年8月17日在本招标公告公示期间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1:招标文件】;【附件2:工程量清单】;【附件3:施工图纸】。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8月30日 9 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智慧鹤壁西门);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92-322301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先生

    电  话:0392-223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