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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592  发布时间:2017/8/9 16:23:00

息县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息财竞争性谈判【2017】08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息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息县境内;

   2.2 招标范围:执法执勤用车;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

2.4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3、投标人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应在公告日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息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联 系 人:  郑鑫

联系电话:  1319386756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6-6796766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