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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924  发布时间:2017/8/9 12:18:00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24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豫发改社会(2017)192号”,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航院东校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进行教学实验楼工程施工阶段的跟踪审计,配合竣工结算单位审核竣工结算。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教学实验楼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止。2.5项目概况:教学实验楼位于郑州航院东校区,总建筑面积35762.35㎡。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局部六层,建筑高度23.90m,室内外高差0.3m,估算投资约7915万元。拟采用施工总承包,现正在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报名企业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证书,且注册地在郑州市区或在郑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外省进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还应按照《河南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豫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分支机构备案;

3.1.3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须在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须提供近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交纳证明);

3.1.4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单个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在八千万元及以上的房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须各提供一份业绩合同(要求年份: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业绩应提供委托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业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提供中标公告网上查询页,并在合同中体现名字;

3.1.5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3.2 其他要求:

3.2.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2投标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提供社保中心近期出具的交纳证明)、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地址。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

联 系 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371-606327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 系 人:段明涛、花海燕

电    话:0371-68865936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