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山川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
2、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7]第311号;
3、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4、项目概况: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治理总长为16.2km,本次招标的一期工程治理长度为5.2km(洛河干流洛4+200~洛9+400)。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5.2km,新建驳岸10.4km;新建2座拦水坝,形成2个人工湖;人工湖间形成人工湿地3处,总长度1.2km;回填主河槽两侧亲水平台及主河槽内跌水、固床潜坝等建筑物的建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等;
5、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第二标段:卢氏县洛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
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内容;
第二标段: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
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6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期和质保期全过程监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第一标段:
(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⑤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⑥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⑦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1款要求,第2款第(1)条、第(3)条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第(2)条、第(4)、第(5)条要求只需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成员满足即可。
第二标段: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工程监理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监造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岗位证书,并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四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一名为总监);
(4) 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总投资额在2000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显示总投资额需甲方出具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有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6)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9 日至2017年8 月 15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3)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第二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岗位证书、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复印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函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6)企业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协议(限第一标段)。
(8)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
(9) 各标段资格要求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注: ①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叁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
②另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备由招标人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
3、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第一标段: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
第二标段: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保证金汇入账号和账户:
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0940 1001 1000 00011
行号:4025 0540 0012
开户银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7年 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山川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939863818
地 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B座8楼
联系人(电话):何军(0398-2118368) 18697322255
电子信箱:DHGS8108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