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灵宝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2016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三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BJHLHN-2017-197、灵公资建【2017】94号
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7月17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8月7日
评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宝市金城大道与尹溪路交叉口信用合作联社(原黄金大厦)12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 陈琳、张华平、王军广、毛永明、刘启军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灵宝市桂花原农牧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2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三门峡瑞丰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23449.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灵宝市融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122800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灵宝市移民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938113339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8-8786226
地址:灵宝市车站路环城桥东50米路南四楼办公室(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监督单位
灵宝市财政局对本次评标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