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正文

许昌示范区实验学校PPP建设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浏览量:1868  发布时间:2017/8/8 16:55:00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许昌示范区实验学校PPP建设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方已由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许昌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许昌示范区实验学校PPP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JZFCG-G2017045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636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9210㎡,地下建筑面积为7150㎡。容积率为0.78。

幼儿园地上综合楼建筑面积为7090㎡。中小学地上建筑面积为62120㎡,包括教学楼27281㎡、宿舍楼18959㎡、办公楼7377㎡、食堂2630㎡、钟塔486㎡、变电室80㎡、风雨操场5253㎡、公厕54㎡;地下建筑面积为7150㎡,包括设备房241㎡、热交换站243㎡、车库6666㎡。

室外体育场占地面积为27730㎡;室外道路、硬化及铺装占地面积为10410㎡;室外绿化占地面积为31884㎡,绿地率为35.82%;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为18988㎡,建筑密度为21.33%;室外管网及配电工程,以及围墙及大门工程。

2.4 采购内容:采购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5年,含建设期3年(暂定)和特许经营期12年;

3.2质量要求:合格;

3.3 项目地点: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文路以西、尚集街以北、尚集北街以南的FD-21地块内;

3.4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维护。采用政府付费机制,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模式,在运营维护期间,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的方式购买服务可用性,以及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公司的运营维护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法人独立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商业信誉良好;

4.2 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情况;

4.3 许昌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4.4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4.5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须在2个月有效期内);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4.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须清楚表明牵头人,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 资格预审方法

5.1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采用合格制;

5.2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凡满足“对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方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采购人将邀请其参加下一步的公开招标;

5.3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下一步的招标流程。

6. 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 谢绝境外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报名期限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上报名。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2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在网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均可进行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资格预审投标人将资格预审文件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送至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 室(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3楼);

8.2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 9时30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4-337266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9楼203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赵女士

电        话:0371—61685888   15837152157

邮        箱:hjzbbgs@126.com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