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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新建外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3654  发布时间:2017/8/8 16:15:00

南乐县新建外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乐县公路管理局。现委托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乐县新建外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ZXWY-HN-2017-0704

1.3、建设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境内;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南乐县新建外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南乐县城北三环G106至S215连接线段公路工程、南乐县城北环西延G106至S215连接线段公路工程;

 南乐县新建外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南乐县西外环路新建项目、南乐县南环路西延新建项目、南乐县南外环新建项目;

1.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

1.7、设计周期:一标段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一标段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2.1.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2条类似规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

2.1.5、财务要求:2014年度、2015年、2016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2.1.6、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1.7、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须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2.2 二标段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2.2.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2条类似规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

2.2.5、财务要求:2014年度、2015年、2016年度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2.2.6、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2.7、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须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2.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2、报名地址: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

4.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2条类似规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

4.4、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5、企业、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须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

注:以上证件携带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

6.2.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739300699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18503904066

南乐县公路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