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YZJXJ2017-46
二、现发布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
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证书;
4、手铐非产品制造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公告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凭证;
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证书;
4、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单警手铐定点入围企业或是公安部012单警手铐协议采购单位;(出具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手铐非产品制造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公告期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余内容不变。
三、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南阳市新华东路146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661688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E-mail:nyhyzb@163.com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