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已由信发改城市【2015】581号文、新发改【2017】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新县垃圾处理场委托河南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勘察设计部分进行招标代理,现拟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人:新县垃圾处理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对新县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的建设内容进行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2 建设地点:新县垃圾处理场
2.3 本次招标内容:新县垃圾处理场扩建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勘察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勘察标准,深度达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类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3.4 本次招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以设计为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5投标人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
4.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贸招标”窗口(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体协议(如有)、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按照上述规定顺序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贸招标”窗口(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6.2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即 2017年 8月17日17:00时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账户名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号:941 007 010 001 320 005,行号: 403 516 100 11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29日15::3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县人民政府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垃圾处理场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132433062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女士
电话:0376-3275678
邮箱:xxzb2010@163.com
监督单位: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376-296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