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富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委托,就信阳市浉河区富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重大技术推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7】020号
二、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富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重大技术推广采购项目
三、采购范围:信阳市浉河区富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重大技术推广采购项目购置机械设备:插秧机、粮食干燥机、提升机、装载机、传送装置、圆筒初清筛、振动筛及配套设施;育秧棚、地坑、遮雨棚设施。
四、项目概况:
1、供货及安装周期:接采购人通知30天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货物规格型号及材料标准要求以及行业的最新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安装一次验收合格;
4、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插秧机、粮食干燥机、提升机、装载机、传送装置、圆筒初清筛、振动筛及配套设施的采购与安装
第二标段:育秧棚、地坑、遮雨棚设施的采购与安装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货物的采购与安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资质要求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证明。
5、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标段的采购内容。
6、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8 日— 2017年8 月1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第一标段: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证书(见本公告第三条款,加盖公司公章)、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说明书留原件。 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标段: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相关证书(见本公告第五条款,加盖公司公章)、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装订成册);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 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号9:3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6-6652028
代 理 人: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时女士
电 话:0376-6507966
联系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建业一号城邦1#楼5A17
监督部门: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督电话:0376-631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