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县委政府保安工作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安县县委政府保安工作的项目
二、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7】229号
三、项目概况:
1、磋商内容:关于县委政府大院安保工作的招标采购
2、服务周期:1年
2、预算金额:6048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的专业保安服务公司;
3、投标人需提供28人专业保安队员(需为18-55周岁且无犯罪前科、提供保安员证件或保安师证件);
4、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08日至 2017年08月15日,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每份300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 下午15时1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八、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九、 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王毅、陈向丽
十、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
名称:新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县委政府大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35562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龙鳞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1201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9916877
邮 箱:lynjy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