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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仓颉路西延建设工程(K0+000—K0+950)招标公告

浏览量:4700  发布时间:2017/8/8 11:36:00
南乐县仓颉路西延建设工程(K0+000—K0+950)由乐发改【2016】1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SDFZPY20170724-017 1.2、项目建设地点:濮阳市南乐县境内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总投资:约1400万元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南乐县仓颉路西延建设工程(K0+000—K0+950)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全部内容 二、标段划分及内容、工期 2.1、标段划分及内容: 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乐县仓颉路西延建设工程(K0+000—K0+950)施工 第二标段:南乐县仓颉路西延建设工程(K0+000—K0+950)监理 2.2、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三、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3.1.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始缴纳凭证或网上查询截图;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始缴纳凭证或网上查询截图; 3.1.5、企业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项(以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6、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1.7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且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不得存在行贿记录);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2.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最多可同时承担三项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且不能同时在跨省辖市的项目上任职,如有在建项目,须出具原业主单位的书面同意书;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始缴纳凭证或网上查询截图; 3.2.4、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以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5、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3.2.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且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不得存在行贿记录)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阳光大厦负一楼(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第一标段: ①法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④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 ⑤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⑥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标段: ①法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社保证明; ③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中标通知书、合同); ④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4.3、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4.4、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9时整; 地点: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补充文件、澄清答疑获取:补充文件、澄清答疑,将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按通知时间领取,因未及时查阅而无法按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贰拾万元人民币;第二标段:叁仟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号:10550200035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市政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565810005 地址:濮阳市南乐县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18339308095 18236033270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西南角容金国际1号楼三单元803室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