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PPP项目施工监理及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汝公交易【2017】-GC-072号
2.2 项目名称: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PPP项目施工监理及施工图设计采购
2.3资金来源:社会资本
2.4建设地点:汝阳县产业集聚区
2.5建设规模:全长19220米,包括三条东西路、七条南北路,形成贯通整个产业区的路网。按照规划主干道、次干道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24-40米。
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交通工程。
2.6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
2.7质量要求: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汝阳县规划局的规划建设要求
2.8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图、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
2.9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监理服务期:
第二标段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监理能力,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市政道路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30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 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设计负责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总监、设计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投标人在报名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3.5 投标企业须具备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8月8 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一标段、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业绩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均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二标段、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及业绩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均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上述所有证件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外,其余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8月 29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汝阳县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893797259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2#楼1201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9-6991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