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海绵城市住宅小区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17-034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海绵城市住宅小区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海绵城市住宅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境内;
2.3 投资金额:约4000万元;
2.4 资金来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2.5招标范围: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海绵城市住宅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合友花园+桃源小区+佳和小区+高管局小区+土地局住宅楼+大赉店镇政府生活小区+供销社等单位小区+黎阳路办事处办公楼的工程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二标段:政府二号院+政府四号院+妇联公寓+天海生活区+黎阳明珠+龙苑小区+欧洲风情+军民花园+裕隆购物中心+大梁庄综合楼的工程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指的是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3.4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包含公告发出之日)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以及相关黑名单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可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投入管理人员可以重复投标,只能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如果前1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面的标段将不再参与评审,以此类推(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08日至2017年08月14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办事处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76392816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2-32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