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拍摄与创作实验室项目变更公告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拍摄与创作实验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拍摄与创作实验室项目
二、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193
三、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序号:1,设备名称:视频工作站”要求出具授权现变更为:不要求出具授权。
2、招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获得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人须出具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澄清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获得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文件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人仅需提供任意产品的一项及一项以上唯一授权即可)。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师范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0379-68618249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元国际东塔B座九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35772 、68873682
时间: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