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油田拘留所室外院内系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原油田拘留所室外院内系统配套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原油田拘留所室外院内系统配套工程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建设地点:中原油田拘留所院内
4、投资规模:约278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始凭证);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有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交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网上查询到的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须由法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资料与开标时携带材料及投标文件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如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 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
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史先生
电 话:0393-4821510转39055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分公司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1393932695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