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管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2.2 招标编号:HNYD2017-43
2.3 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为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对施工标段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
施工第一标段: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调节池加盖
施工第二标段: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雨污分流(C、D、E区)
施工第三标段: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填埋B区土方工程
施工第四标段: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填埋B区防渗工程
监理标段: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监理
2.8工期要求:第一标段:90日历天;第二标段:90日历天;第三标段:30日历天;第四标段:60日历天;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2.9投资额:第一标段:约900万元;第二标段:约1200万;第三标段:约400万;第四标段:约20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第四标段: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第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第四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且需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3.1.4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连续7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若经招标人核实后此证明虚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2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以近2个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提供)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层1505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到场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胶状成册。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潜在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可中一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管理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荆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05939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7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