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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市级仲裁院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浏览量:1778  发布时间:2017/8/7 10:39:00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对新乡市市级仲裁院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市级仲裁院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XYZB-2017-334

三、项目内容:市级仲裁院改造工程,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项目预算金额:19.839993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7、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询价通知书递交截止时间止)。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08月07日--2017年08月0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 --18:00时(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乡市伟业中央公园29号楼南塔1503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643900079  0371-86258838

3、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含图纸)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必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08月15日上午9:00时整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新飞大酒店3楼会议室(地址:宏力大道中段)。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与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采购采购综合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监督单位: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十一、采购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26058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643900079  0371-86258838  

 

               2017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