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就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蜂窝煤生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蜂窝煤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2、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7〕089号
3. 项目编号:偃公采〔2017〕053号
4.代理机构磋商编号:GMHG17552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预算金额:48万元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合 同 期(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供货
9.质保期:原则上试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
11.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采购内容:
蜂窝煤成型机4台,包装机2台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详见磋商文件)(不包含6AM、φM-2.5、PA-3型煤浮选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要求;
(二)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经生产厂家(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售后服务函;
(四)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3. 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此项)(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制造商须提供售后服务函);(4)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1套。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8 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偃师市财政局8楼
联系电话:0379-677071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2单元22层2202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5527717
监督单位:偃师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7716599
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