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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艺术中心购置剧场设施、设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浏览量:1764  发布时间:2017/8/7 10:52:00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艺术中心购置剧场设施、设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艺术中心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艺术中心购置剧场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艺术中心购置剧场设施、设备(二次)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7DCDL)14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剧场LED大屏、灯光系统改造、舞台系统改造

     2、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5、预算额:255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专业舞台机械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壹级资质、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壹级资质;

4、若供应商是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设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5、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室)报名;

2、报名资格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3、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需提供授权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证明材料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7年8月29日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121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网站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艺术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782561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