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栾川县市政园林局购置大气污染防治专用作业车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栾川县市政园林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县市政园林局购置大气污染防治专用作业车辆项目;
2.2招标编号:LCCG[2017]044号;
2.3预算金额:约317万元;
2.4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 1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购置内容及参数:
购置内容
数量
参数
25吨多功能抑尘车
1台
总质量≥25000kg,底盘DFL1250A13,发动机型号/功率:ISD24550/180kw,排放:国五,水平最大射程≥120米。
16吨大型洗扫车
2台
总质量≥15800kg,底盘:DFL1160BX1V,发动机型号/功率:ISD21050/155kw,排放:国五,清水箱容积≥9m3,垃圾箱箱体容积≥7m3。
7吨洗扫车
1台
总质量≥7000kg,底盘:QL1070A5KAY,发动机型号/功率:庆铃4KH1C1V5HS/96kw,排放标准:国五,清水箱容积≥4.5m3,垃圾箱箱体容积≥2.5m3。
25吨清水车
1台
总质量≥25000kg,罐体有效容积≥14m3,底盘:DFL1250A13,发动机型号/功率:ISD24550/180kw,排放标准:国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
3.2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表);
3.3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报名时提供2015年6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身份证原件,社保须在网上能查到);
3.4提供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200万以上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提供产品公告、产品3C、产品免税证明(网上截图);
3.6提供2017年1月-6月其中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
3.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7日至 2017年8月1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报名;
4.2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审计报告、社保,200万以上业绩证明等资格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壹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会议室(栾川县七里坪联通公司南500米);
5.2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办事处会议室(栾川县七里坪联通公司南3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379-667729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9-66654985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