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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郝庄村等城中村改造招商建设合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量:1553  发布时间:2017/8/7 10:32:00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7]-348号

采购编号:山财采购【2017】15号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弘正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焦作市山阳区郝庄村等城中村改造招商建设合作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山阳区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共包括19个村改造,涉及征迁户数12838户,人口48554人,涉及征迁面积480.46万平米,总投资约139.09亿元,全部工程分为两期开发建设。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山阳区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包含郝庄村、墙北村、金山路、新山阳商城北、恩村三街、牛庄等安置房项目(含公用配套设施)。

2、招标条件

本次为山阳区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项目投资建设合作方招标。郝庄村安置房项目已由焦作市山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7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投资约15亿元。招标人为焦作弘正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1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郝庄村等城中村改造招商建设合作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区

2.3合作模式:投资+EPC+股权回购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关工程建设和投资经验。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亿元,具备本项目需要的投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完善的质量与安全认证、保证体系,且信誉良好。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开标前以转账方式应提缴不少于3亿元投资诚意金。

3.7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3项单个规模不低于30亿元类似工程业绩。

3.8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4、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贰套(加盖单位公章),在验证原件后留存复印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报名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至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册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投资诚意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16时00分。

5.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5日17时0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8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弘正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丰二街7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403919995

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嘉隆国际3号楼3单元12楼东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393891551

监督部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391-3568791 3568781

 

 

2017年8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