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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2014-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426  发布时间:2017/8/7 9:45:0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的委托,就“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2014-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2014-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山财采购 [2017] 18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2014-2016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采购范围包括计算机、摄像机、传真机、音响、投影仪、办公桌、椅、柜、电脑、照相机等一批设备物资(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项目预算:3374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应许可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11:30时,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3、谈判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份(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中均需带原件经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5:30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九、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7年8月10日15:30时 谈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十、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13938137251 联系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司法局 2、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391-8341288 联系地址:焦作市龙源湖国际广场62号商业楼13层210室 十一、监督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焦作市山阳区审计局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