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武警漯河市支队反恐装备、学习室电脑、图书及电视墙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漯河市支队,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
A包为源汇区、舞阳县中队电视墙、机房设备采购,总投资约25万元;
编号:WJ-2017-1643-A003
B包为防弹衣、防弹头盔、战术背心采购,总投资约22万元;编号:WJ-2017-1643-A004
C包为源汇区、临颍县中队网络学习室电脑及电脑桌椅采购,总投资约10万元;
编号:WJ-2017-1643-A005
D包为图书采购,总投资约7万元;编号:WJ-2017-1643-A006
2.2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 A包:30日历天,B、C、D包:20日历天
2.4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军队、武警部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日期为准)。
3.3 A包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LED拼接屏)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 B包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防弹衣、防弹头盔)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提供所投产品(防弹衣、防弹头盔)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3.5 C包投标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电脑)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6 D包投标人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7日至08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泰山路与金江路交叉口时代公寓B座19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
A包: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LED拼接屏)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B包: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防弹衣、防弹头盔)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④所投产品(防弹衣、防弹头盔)检测报告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C包: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电脑)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D包: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武警漯河市支队信息网》上发布。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漯河市支队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7159169
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938021206
七、监督部门
监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漯河市支队纪委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5939535239